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怎么填?不想被课遗产税这样做
大家在买保险的时候,应该都遇过需要填写「受益人」的问题,有些人会指定给自己最亲近的人,有些人则不填写,直接由「法定继承人」来领取保险金。
但是你知道吗?受益人的填写会影响到理赔金是否会被课遗产税的问题,这篇文章市场先生团队就带你快速了解,受益人该怎么填写,才能保护我们最亲爱的家人。
先弄清楚「要保人」、「被保人」、「受益人」的定义
在开始谈保险税务问题之前,要先厘清这几个看起来很像的名词差异:
- 要保人:指的是订定这个保险契约并且缴费的人,有权力可更改契约内容或进行解约。
- 被保人:指的是被保障的对象,如果被保人发生事故达到理赔条件,就会启动理赔。
- 受益人:指的是当被保人发生事故时,收到理赔金的人。受益人有可能是要保人、被保人或是要保人指定之人。
更简单来说:要保人=保单的主人,负责缴钱的人。被保人=保险启动判定的对象。受益人=收到保险金的人。
以下谈谈针对「受益人」的填写,应该注意的几件事情。
如果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,就会被课遗产税
根据保险法第112条规定,「保险金额约定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于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,其金额不得作为被保险人之遗产」。也就是说,在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,理赔金不用课遗产税,且受益人拿到的理赔金在3,330万元以下者,免予计入受益人当年度的基本所得额。但如果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,理赔金将计入被保险人的遗产中,需要被课遗产税。
那么什么时候会发生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呢?
举例来说,陈先生在购买寿险时填写他的太太王小姐当作唯一指定受益人,但不幸的是王小姐比陈先生还早去世,陈先生又没有去更改受益人,因此在陈先生在过世时,保单已经没有指定的受益人,那么这理赔金就会视为他的遗产,必须由继承人来付遗产税了。
受益人无论填写几个,最后一定要加上「法定继承人」
所谓的「法定继承人」是依照《民法》第1138条法定继承人的顺位进行分配,其顺序如下:
- 配偶与直系血亲均分:假如有理赔金100万,配偶与4个小孩均健在,每人分得理赔金20万。
- 配偶得1/2,父母均分另外1/2:假如有理赔金100万,配偶与父母均健在,配偶分得50万,父母各分得25万。
- 配偶得1/2,兄弟姊妹均分另外1/2:假如有理赔金100万,配偶与2兄姊均健在,配偶分得50万,兄姊各分得25万。
- 配偶得2/3,祖父母均分另外1/3:假如有理赔金100万,配偶与祖父母均健在,配偶分得67万,祖父母各分得16.67万。
- 若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均离世,则其他亲属无法继承遗产,将全数充公。
在投保时受益人可以填写一人或多人,也不限于个人或机关团体,但是受益人通常会填写配偶、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,若填写无亲属关系的第三人,保险公司会担心有道德风险,需经过严格的审查。
在填写受益人时,建议不管填写几位,最后一定要加上「法定继承人」,如此一来,即使指定的受益人身故了,还会依照顺位分配给法定继承人,让保单不至于没有受益人而需课遗产税。
受益人的NG填法:
X陈小明(只填写一位风险大)
X陈小明、陈小花(只填写二位风险大)
受益人建议填法:
O法定继承人(不指定受益人也可直接填写法定继承人)
O陈小明、法定继承人(指定受益人+法定继承人)
O陈小明、陈小花、陈小惠、法定继承人(指定多位受益人+法定继承人)
想保障受益人,可成立保险金信托专户
在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状况是,夫妻其中一人不幸身故了,理赔金由配偶及子女获得,但是子女尚年幼,配偶把理赔金挪作他用,以至于子女无人照顾。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想要保障幼小的子女,可以去银行成立「保险金信托专户」,信托的精神在于专款专用,也就是可以指定这笔钱未来的用途,例如只能用在孩子的教育费、医疗费等,如此一来可以更有效达到照顾受益人的目的。
亲人过世,可至任一国税局查询其金融遗产
如果亲人不幸离世,亲属又不确定他买过那些保单,可以至全省任何一家国税局一站式查询往生亲属的金融遗产,包含存款、股票、基金、保险等,十分便利。
如何更改受益人?填写契约变更申请书向保险公司申请
如果检视了手上的保单后想要更改受益人,可以在契约有效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一般需要填写契约变更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即可办理。
快速重点整理:身故受益人怎么填才不会被课遗产税?
- 如果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,理赔金会被课遗产税。
- 投保时不管受益人填写几位,最后一定要加上「法定继承人」,如此一来理赔金才不用被课征遗产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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